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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潘金莲》李雪莲闹剧到底是谁错了

2016-11-29 22:05:48 来源:公众号/北京11路

文章摘要

看完《我不是潘金莲》这部剧,我在那一刻懵逼了,这么真实的事情,浓重的悲剧色彩,却那么滑稽。

《我不是潘金莲》海报.jpg

  一部电影能够让观众看完以后去回味,我想这部剧至少从内涵上就充盈了。看完《我不是潘金莲》这部剧,我在那一刻懵逼了,这么真实的事情,浓重的悲剧色彩,却那么滑稽。

  李雪莲上访事件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直至中央,多名领导干部受到波及,持续十余年,无疾而终,谁的错?

  回到故事的起点,李雪莲为什么走上了上访之路。被丈夫骗了离了婚,希望能讨回公道,所以要找法院告状。因此,从李雪莲的角度来说,她并非无理取闹。那么是法院错了么?站在法院的角度来讲,李雪莲离婚案证据确凿,离婚属实,法院判决离婚有效是依法办事,判决离婚无效便是犯法。

  想必这部作品的作者和冯小刚导演都是接地气之人,所以才能把波云诡谲的故事娓娓道来,片中每一个人物的反应都看起来合情合理。李雪莲的诉求得不到满足,所以只能上访。找法院院长申诉,院长没办法,因为法官是依法办事。拦截县长,县长没有时间处理,责成信访局处理。堵市政府门口,市长因为要接待省里来检查的领导,责成属下先把她“弄”走。站在每一个人的角度来看,他们所有人的行为不能说绝对妥当,但如果说“可以理解”大抵是没错的。

  故事的高潮的到来叫人十分痛快。李雪莲上访到中央,中央首长正气凛然,雷霆震怒,将当地市长、县长、法院院长悉数革职。原因是一名农家妇女闹离婚这么一件小事情都能闹到中央,地方政府领导是何等无能。痛快是一回事,理智是一回事,不知道会有多少理性的观众为这几位被革职的官员喊冤,处分是不是太重了。本质上,他们和中央首长一样,只是认为这种事情还不需要他们亲自去处理。

  高潮过后,世界复归平静。市长、县长、法院院长悉数被革职了,李雪莲回去了。然而,即使新到任的院长、县长、市长们始终也没有能够满足了李雪莲最原始诉求,李雪莲需要离婚无效的判决,他们却谁也办不到。对于李雪莲这个执拗的女子,这些新上任的官员软硬兼施,能试的办法几乎都试了。送礼看望,跟她前夫谈复婚,给他找新男人组建家庭,强制截访,然而李雪莲依然年复一年的上访,这些新上任的官员即便有前车之鉴,看起来却和前任一样无能。

  想必各位看官细细思来和我会有一样的看法,这事情的责任真的很难说个清楚黑白,似乎所有人都很无奈,而李雪莲和那几位基层领导干部本身更是无辜的受害者。李雪莲的诉求虽然不合法,为了钻政策的空子偷鸡不成反蚀了把米,但是作为一个弱势群体,却也十分可怜。法院院长、县长、市长大人也很无奈,前任因此挨了板子,继任者即便按照上级领导的要求讲方法、讲技巧,对于执拗的李雪莲也无济于事,也无法最终满足李雪莲的非法诉求。至于中央首长,大义凛然,罢黜能力不济的地方官员以平民愤,倒是彰显了党中央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和决心,但是他依然没有能够满足了李雪莲最原始的述求。

  如果说“人”不是闹剧出现的原因,那原因就一定是人以外的制度或者文化了,再回头看这场闹剧似乎变得容易理解了。

  故事因李雪莲被骗离婚而起。那么李雪莲为什么要离婚,因为离婚后她丈夫能分到城里的房子,同时他们能要二胎。像李雪莲一样的悲剧可能是少数,多数人即使离了婚还能做夫妻,但事实就是为了房子和孩子离婚的大有人在,可以说“李雪莲闹剧”正是由绑定着婚姻的房产制度和生育制度所催生。我们没有理由把矛头指向分房制度和独生子女制度,那是特定时代背景下国家宏观调控的理性选择,但是把这两项制度与婚姻绑定眼下看来的确不尽合理,许多人都在投机钻营甚至铤而走险。如今这一剧目仍在上演,计划经济时代正在远去,既然已经是市场经济时代了,那就把无法更好设计的制度交给市场吧。

  李雪莲走上上访之路与她本人不懂法有很大的关系。李雪莲只认自己的理,不认国家的法。这一场闹剧的核心矛盾是李雪莲自认复婚有理,而法律却认为复婚要求无据可依。李雪莲的理代表个体认知,法律则代表的是群体规范,可以说“李雪莲闹剧”其本质是民众的个体认知和国家的群体规范之间的冲突。群体规范是共性要求,个体认知是个性需求,我们没有道理要求表针群体规范的法律法规符合所有民众的个体认知,因此个体认知遵循群体规范才是必然要求。国家立法,民众知法,方能守法。

  李雪莲在核心诉求始终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坚持上访十余年需要强大的信念去支撑,而这种信念正中央首长的雷霆一怒所赋予的,那一怒给予李雪莲的正是无尽的希望。剧中的中央首长大义凛然,从某种意义上说,可以算是平了李雪莲之愤,然而却也上了法律之威,“李雪莲闹剧”持续发酵的原因恰恰是法律权威没有得到强有力的维护。李雪莲诉求非法,可谓无理取闹,一旦得到支持,影响是极坏的,极容易被模仿,引发劣币驱逐良币效应。法律是约束民众的群体性规范,是法治国家伸张正义最为依仗的利剑,可以说弘扬法治精神便是最大力度的伸张正义。

  剧中继任的市长县长对于李雪莲既无法满足诉求,也无法有效安抚,最终不惜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走上了截访之路,当然他们怕的不是李雪莲了,怕的是被问责。合理的“问责”机制此刻看起来更像是压垮领导们的最后一根稻草。本已放弃上访的李雪莲因被截访急了,再度走上了上访之路。至此“李雪莲闹剧”演变成了政府以非法手段管制民众的非法诉求,事情最终也就演绎成了怀揣着寻求政府帮助初衷的民众与政府间对抗性的存在。官不爱民,民便于官交恶。尽管政府采取对抗性手段看起来有些无奈,但无论民众的守法自觉意识如何,政府首先要做好守法维权的领路人。

  后记:对于这部剧,本身还有许多细节可以挖掘,对于各个领域的社会治理工作都有良好的启发意义,惊叹于笔者的构思和导演的编排,强烈推荐大家观摩…..

  公众号:北京11路 作者:刘元华

(责任编辑:吴正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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